压力设备CE认证,CE认证的必要性 压力设备所属指令PED 随着欧洲统一市场的建立和欧元的使用,为了促进承压设备在欧盟成员国内的自由贸易,尽可能的在较广泛的工业领域内实施统一的产品技术法规,欧盟与1997年通过了97/23/EC《承压设备指令》(PED指令)。 PED指令适用于压力(表压)**过0.5bar的压力容器(包括非直接接触火焰加热压力容器和直接接触火焰加热压力容器)、管道、安全附件(如安全阀等)、承压附件(如阀门等)、呼吸用气瓶、高压锅、手提式灭火器等承压设备。 从2002年5月29日起,承压设备的设计、制造和复合型评定都必须满足PED的要求。满足PED要求的承压设备带有CE标志。没有CE标志的承压设备不得进入欧盟市场。